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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经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9:59 来源:义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义安区经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要求,由铜陵市义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该报告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上 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电话:0562881206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推进政务公开与落实依法行政、企业服务紧密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企业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充分保障基层企业和群众的知情况权2022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1条。其中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2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4条,规划计划发布32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发布4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1条,政策法规发布11条,政策解读发布11条,财政资金发布22条,监督保障发布43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为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主动公开内容,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2022年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51件,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经信局子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数据资源融合,坚持线上与线下同步优化,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

  线上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提升网站内容涵盖面、整合页面和内容布局。

  线下方面:结合部门实际,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与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同时,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职责,确定专人作为信息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对照2022年区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盘点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政务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办进行对接,主动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自觉接受第三方的检测和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仍然有许多需要进步和提高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专职人员力量不足,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存在滞后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例如政策解读方式不够灵活多样。三是对标先进,我局信息发布不均衡,在主动回应信息栏目发布较少。

对此,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强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逐步实现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二是提升质量。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部门优秀经验,大力创新公开形式,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提升及时准确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布信息,抓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均衡覆盖。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力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发布,提升信息覆盖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