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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09:25 来源:义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

铜陵市义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区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报中日期如无特别注明,均为2022年)。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www.ahtlyaq.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残联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正兴街文化大楼,电话:0562-8825408,邮编:2441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会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决策公开1条,执行和结果公开0 条,管理和服务公开0条,新闻发布 5条,政策解读1条,回应关切4条,监督保障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会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本年度我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公开重点民生领域等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残联部门网页建设及日常信息维护管理,确保各栏目信息按时更新。残疾人扶贫、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体、组织建设等热点信息进行充分公开。

(五)监督保障。我会加强组织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残联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奠定坚实基础。我会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新条例。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利用微信工作群、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印制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宣传册。尤其在新冠疫情防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等方面,积极宣传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虽然我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发布的内容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政策解读部分,解读质量不高问题依旧存在。二是政务公开全局“一盘棋”机制未形成,部分股室仍然存在“政务公开是办公室的事,是具体经办人员的事”的认识,参与政务公开的主观能动性不足。

   今后,我会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增强法治思维,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提高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回应公众关注。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在财政资金公开、应急管理、招标采购信息公开等多方面的工作以及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方面的公开力度和公开质量,提高公开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