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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09:14 来源:义安区发展改革委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邮编:244151,电话:0562-881481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坚决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紧紧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及时宣传相关政策,规范我工作信息,全面加强政策解读,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区发改委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总体要  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 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2年我委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6条,内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人大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政策解读、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重大建设审批与管理、回应社会关切等各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2年度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主动公开内容,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做好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权威渠道集中公开区政府及我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等服务。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在行动等栏目;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重大建设审批与管理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点工作,强化对我政务公开一线人员的业务指导。二是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自觉接受第三方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纳入年度评优评先,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在政策解读方面图片及文字解读的数量与质量还有待提高,互动回应和意见征集还需加强征求数量。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将针对性做出改善,不断学习先进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效整改,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健全体制,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促进我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