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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征收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1:52 来源:义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 字体:[ ]

铜陵市义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区征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征收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临津苑综合楼三楼;邮政编码:244100;咨询电话:0562—88228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征收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结合土地征收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调整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年度部门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公开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让公众更加了解工作动态,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2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更新各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征收信息、规划计划、领导机构、人事信息等243条,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件,均依法依规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中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更新,按照政务公开测评逐一核对进行整改,规范信息发布。二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三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日常维护等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治错敏字、错链、失链等问题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以便民利民为目的,搭建网上办事平台,扎实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在今日义安,铜陵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征收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媒体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网上履职尽责能力。四是扎实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本部门《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各股室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无误。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注重业务培训。根据省、市、区三级第三方测评报告反馈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会议,梳理短板弱项,落实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2022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结果较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的意见征集有待提高,相关单位征集意见较多,民众征求意见较少;二是少数政策解读主体和解读形式较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今后将扩大征集意见范围,通过小微平台一点通等渠道同步征集意见;二是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和信访平台等多种渠道以及一问一答、图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义安区征收中心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