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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21 来源:义安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义安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对该项工作进行全年总结汇报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    (网址http://www.ahtlyaq.gov.cn/openness/OpennessContent/showList/1609/0/page_1.html)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建业路671号;邮政编码:244100;联系电话:05628828505)。

一、总体情况

2022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单位领导的反复强调中、基层群众的集体监督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区本级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效率,优化了公开工作的流程,有效的推动了工作的发展。我局将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继续完善公开结构,及时向社会更新医疗保障的动态信息,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截至2022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0条,决策部署情况1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条,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4条,回应关切15条,图文解读4条,监督保障5条等。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铜陵市义安区医疗保障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

)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健全公开制度,优化信息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义安区医保局机关在拟写发文时提出公开属性建议,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实行领导审核发布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合法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时填报各季度统计报表,积极做好文件解读等内容的更新保障工作,助力铜陵市义安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步骤,加强内控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规范和渠道,二是接受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共同监督,接纳广大群众意见,力争打造群众满意的网络信息平台。

)监督保障

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真正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医保相关信息内容做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稳步提升,但和上级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些许的差距。比如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还需要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准确的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