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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5:42 来源:义安区新桥办事处 字体:[ ]

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到20221231日。该报告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二楼党政办公室,电话:0562-2292219,邮编:2441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我办事处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我办事处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统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022年,我办事处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52条。公开内容涉及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机构设置、工作措施、政府重点工作进展、应急管理、人口与计生、社会保障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办事处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意设计载体,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政务公开,特别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和公开,根据《条例》要求,便于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办事各类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由党政办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各部门、各办的各类信息,定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全社会公开新桥办事处信息,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认真受理通过依法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复申请人想要了解并可以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在工作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完善机关服务功能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注重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将需要对外公开的政策法规、工作范围对象、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等予以公示,以最简洁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5)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治理手段多样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中心、各社区(村)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强化工作测评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对于违反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规定的,严格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制度落实不够。有的部门未严格执行制度,未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部门一项日常工作开展,执行力度不够。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二是结合工作职能,完善我那么实处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服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更好地提高我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