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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4:56 来源: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撰写。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该报告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邮编:244151,电话:0562-881473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核心,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工作形式,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7条,其中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5条,重点领域158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5条,回应关切5条,环境保护领域147条,其他信息105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办理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新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单位今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二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三是及时修订区生态环境分局依申请公开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区政府网站的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栏目设置。 二是维护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和公示系统,设置业主自行备案端口链接项目业主可在线办理、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情况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细化分工,明确职责,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纳入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落实问题整改。认真做好各级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梳理问题明细,迅速落实整改。四是加强市区互动交流。与市生态环境局上下联动,及时沟通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良好,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结果较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补齐短板,落实责任科室,强化政策解读优秀范例学习,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解放思想,边学边做,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充分了解公开领域内具体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