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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钟鸣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8:59 来源:义安区钟鸣镇 字体:[ ]

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该报告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人民政府三楼党政办公室,邮编:244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义安区钟鸣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以落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紧盯社会关注关切,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钟鸣镇持续深化基础信息公开、重大领域信息公开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专人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7条,历年累计为46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适时调整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各类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保持经办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建立了横向覆盖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二是对于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坚决做到由“人到了”到“学到了”的转变;对于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努力做到由“整改了”到“提升了”的转变;对于人有我无的公开信息,善于做到“看到了”到“用到了”的转变。全面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工作向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稳步前进。三是设立“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历年来我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全面做好有效性情况的标注工作。持续贯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台账登记制度及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登记存档制度,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对标《省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完成镇本级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一级目录20个、二级目录91个,做到了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标准统一、指向明确。方便群众按类查找。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

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建设,对涉及社会救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草案开展意见征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集中公开疫情防控政策及动态、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等信息。

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助力打通政策落地的操作链,切实发挥政策效应,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根据不同政策文件的特点,进行深度解读、延伸解读。涉及惠企政策的,明晰具体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清单、咨询人员及联系方式等;涉及群众办事的,说明办事受理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及其它注意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视教育培训,组织全镇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接受群众评议,无其他意见。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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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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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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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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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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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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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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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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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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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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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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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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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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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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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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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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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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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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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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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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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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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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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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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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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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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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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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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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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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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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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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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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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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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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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不够,意见征集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与业务部门沟通衔接不够,导致部分领域信息公开有所滞后。

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认识度,主动配合做好公开工作。三是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除书面征求意见外,多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集民众意见,同时加大对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