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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09:15 来源: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铜陵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八楼,电话:0562-8814957,邮编:244100)。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82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全年,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1件,申请人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1件;从申请方式上看,信函方式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区政府和区委编办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认真组织编制、调整区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及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区市场监管局现共有权责事项147项。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所有政策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务必要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30日。按月公开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涉及我局的工作及落实情况。按上级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公开关,规范性文件做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生效日期等信息齐全,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及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县(市、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力提升政民互动质效。截至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12345市级统一热线服务平台转办件97件,97件已答复完毕,答复结果全部为满意。2020年全年,区市场监管局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共计574件,其中投诉354件、举报220件。

(五)监督保障

区市场局《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区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收集全局政务公开运行情况,上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准备等工作。各股室明确专人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更新等工作。为贯彻落实《义安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区市场局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等要求,要求相关股室结合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内职责分工,做好整改工作。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针对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根据区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义安区市场局于10月份编制《义安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过程经多轮征求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及区市场局各股室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编制,我区食品药品指引目录较省局目录就以下几点进行了修改。删除“药品零售服务指南”、“药品零售许可企业基本信息”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0

 34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5

0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0

 185

行政强制

 2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市场监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举措不够,还需要在深入探索上下功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还不够平衡,个别单位仍未引起高度重视;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继续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并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健全。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