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2年3月,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正式组建运转,9月根据市政府办的统一安排,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陵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暂行办法》,以群众关注的征收政策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和规范公开内容,较好完成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发布量连续3个月位居全县前列。现将我中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中心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按照党组领导、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各司其职的原则,组成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发了《县征收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县征收中心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考核办法等,落实目标责任,使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加强对业务职能科室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实行了限时办理制度,认真做好网上民声投诉、咨询等问题的办理工作,网上民声回复率达100%。
(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1、认真梳理,明确属性。按照要求,在政府信息启动前,认真梳理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把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认真整理有近及远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属性。
2、编制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积极组织人员,制定了县征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3、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对征收政策、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进行及时发布,共发布信息1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主动公开了以下信息:
(一)土地房屋征收职能
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等
(二)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政府第40号令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没有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
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 .信息公开水平还应进一步提高,形式和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既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整理有关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信息公开工作。
县征收中心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