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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城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1:07 来源:义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的事项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已在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提供下载服务。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顺安镇和谐路399号区行政中心北4楼,邮编:244100,电话:0562-8810279,电子邮箱:cgj8810279@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条例》、立足城市管理工作职能,加大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其中决策公开 23条,执行和结果公开2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27条,重点领域12条,新闻发布8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16条,其他信息6条,两化领域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 “三审”制。认真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关系;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对第三方监测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所列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完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升级,及时调整公开栏目,并加强内容保障,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法定公开时限内全部公开到位。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充分政务公开平台和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作用,及时回复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诉求举报等需求。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负起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承办人员,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由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条例》,稳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开展专项行动,逐项明确总体要求、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定期巡查完成情况,并及时整改巡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文字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栏目有待完善和创新,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等。

(二)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梳理我局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真对原有的目录下的各类信息进行清理更新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