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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00:00 来源: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下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环保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信息办的业务支持下,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了环保部门的服务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强化政策文件解读,明确解读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让工作第一时间被公众知晓,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感知度。积极主动做好回应关切,健全网络政务舆情收集与回应工作制度。针对生态环境热点,加强主动回应工作。推行决策公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决策预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要求重大决策或重要文件制定前,除依法应当保密的,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征求公众、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各方意见建议。推行执行和结果公开。根据《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及时发布所承担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全面进行公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统一在“信用铜陵”网上公示。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办调整完善后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较好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使政府信息公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修订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扩大信息发布增量

(四)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齐抓共管,形成人人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区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明确细化,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公开内容、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等,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按照主动公开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网站的结构和内容,及时将环境保护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四是突出重点领域。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结合当前环保工作热点、难点和人民密切关心的问题,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通过义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义安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项目审批、环境质量、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灵活性和多样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减1

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减15

 12

行政强制

 24

 减11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514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和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大;工作被动应付的多、主动创新的少。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检查,提升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我局督查工作范围,采取自查、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落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