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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00:00 来源:义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本报告可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tl.gov.cn/openness/)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文旅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义安区南湖东苑五楼;电话:0562-8817312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一年来,在区政府办的指导帮助下,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聚焦解读回应和决策预公开等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规范,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全面推进“五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设置信息,全年公开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6件次,行业规划计划4件次,建议提案办理4件次,机构设置类公开3件次,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部门项目类信息8件次,应急管理类信息3件次,“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类信息10件次,招标采购类信息7件次,新闻发布类信息2件次,监督保障类信息8件次,人事信息3件次。

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主动公开农村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做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全年发布决策预公开类信息9件次。

强化政策解读。进一步落实市、区两级对政策文件解读的要求,对文旅系统新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宣传。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7件次。

主动应关切。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高频事项,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围绕文化旅游等方面主动回应3件次。

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定期发布旅游市场监管、公共文化等重点领域进行公开,全年公开信息20件次。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对申请信息公开流程、申请表格、在线申请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印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第三方意见征集、社会评议等制度,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扩大信息发布增量,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00条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完成局门户网站域名更换,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厅门户网站的整合、迁移,设计、更新等工作,全面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搜索查询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扭住瓶颈制约不放,抓住重点关键研究思考,坚持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共性个性同时发力,一年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聚焦问题短板,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开展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加强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多次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考核。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纳入年度评优评先,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区政府办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相关文件,积极安排信息员参加市、区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0

 1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信息量有待加大、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着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