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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义安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9:33 来源:义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义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义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ahtlyaq.gov.cn/yagovopenness/yaqopens/qzbmopens/003108105/?classInfo=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邮编:244151,电话:0562-8827007,邮箱tlyaqz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核心,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工作形式,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条,其中决策公开29条,执行和结果公开71条,重点领域32条,新闻发布 6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4条,通知公告91,空间规划领域25条,其他信息193条,(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办理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新收到依申请公开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单位今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二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三是及时修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网站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栏目设置。 是维护好为民服务窗口,设置便民服务入口,群众可在线预约办理业务、查询办理进度,定期推送不动产等最新政策法规,真正实现群众与政府部门的实时沟通。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细化分工,明确职责,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纳入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落实问题整改。认真做好各级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梳理问题明细,迅速落实整改。

四是加强市互动交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下联动,及时沟通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良好,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结果较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补齐短板,落实责任科室,强化政策解读优秀范例学习,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解放思想,边学边做,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充分了解公开领域内具体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