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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义安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5:31 来源:义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义安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邮编:244151,电话:0562-887758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在区委、区政府和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及结合义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各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以铜陵市义安区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政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并充实政务公开网各项目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年累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442条,对上级及本级政策法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机构领导、财政资金等内容主动向公众公开。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发布相关内容9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制度。首先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受理申请的部门、方式及工作程序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其次各股室随时受理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最后按时办理区委、区政府和本局直接受理的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本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申请事项均按要求做好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不断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按照公开的范围,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严禁公号私用,以个人名义发布不当内容。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一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对照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及时调整公开栏目,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二是增设了重点领域项目领域栏目,增设国土空间规划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征地补偿三个目录,全年共计发布信息42条。

(五)监督保障。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各股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等内容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同时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开展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72

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时限不及时;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过于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大对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市、区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下,2020年增设了国土空间规划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和土地补偿新栏目,新的目录更全面的展现我局重点领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