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2008年度铜陵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可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tl.gov.cn/openness/)上查阅。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条例》的各项要求,切实可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通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人和自然人知情权,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开设了“信息公开指南”、“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公告和新闻发布”以及“其他”等12个栏目。截止2008年12月,发布公开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08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0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政府职能的深入转变,政府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从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看,一是政府公开信息的发布不够及时,内容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少,缺少专业培训。
(二)改进措施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条例》办事,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08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