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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5:32 来源: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www.ahtlyaq.gov.cn/openness/OpennessAnnualReport/show/3116.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电话:0562-8814725,邮编:2441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人社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量859条。其中,决策公开信息55条,执行和结果公开信息29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16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8条,新闻发布5条,政策解读36条,回应关切19条,监督保障26条,就业创业领域272条,社会保险领域1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人社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统一规范答复格式,说明答复理由、法律依据和救济渠道,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理解。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机制,为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根据新条例新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完善《义安区人社局依申请公开制度》《义安区人社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和动态调整制度》义安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建立健全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政务公开协调工作机制,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整合局各股室、单位力量,规范发布流程,确保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等栏目,由义安区政府统一管理运行,且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新条例新精神,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行调整,适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政务公开协调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业务部门多,从 事此项工作专兼职人员流动较快,少数人员对国办公开办 《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办公开 办函〔2019〕61号)、《义安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内容还不够熟悉。

改进情况:一是在全局范围内组织业务人员对国办省市有关信息公开文件内容进行学习;二是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对相应领域出台相应落实标准和意见;三是对 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开展检查和抽查,督促业务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