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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人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9:29 来源: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电话:0562-8814725,邮编:2441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区人社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量492条。其中,决策公开信息54条,执行和结果公开信息16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7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16条,新闻发布1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18条,监督保障21,就业创业领域50条,社会保险领域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一是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受理申请的部门、方式及工作程序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是各股室随时受理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是按时办理区委办、区政府办和本单位直接受理的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

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度,区人社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取得了预期成效。

1、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对照区政府的要求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积极回应群众,做到人社服务争创、争优、争先。

2、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我局认真梳理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两个领域的标准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在全面梳理细化的基础上,依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逐环节梳理公开内容,明确每一项公开内容的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工作流程、办事时间等要素,形成人社局业务办理明白纸,在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区域进行展示。争取群众来人社局办理业务,明白纸上都能看到;争取看到办事明白纸,就能知道自己怎样办理业务,该走哪步流程;争取达到让群众少跑腿、只跑一次腿,真正做到为群众着想,为人民服务。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等栏目,由义安区政府同意管理运行,且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以区人社局局长为组长的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将部门年度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6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为:一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加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涉及面广,信息的报送来源于多个股室和二级机构,部分股室和机构对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够强烈,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导致不能全面及时的发布信息。二是政策解读过于单一,缺少图文并茂等灵活性解读。三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内容细化不足、情况不够详实等问题。

因此,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各科室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内部协调有力,相关政策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及时全面准确;二是加强传帮带,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职工干部主动公开的意识,增强及时报送主动公开文件的意识,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三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政策解读作用,用群众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