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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县人事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开展学习和培训
积极参加县政府举办的相关学习会议,认真听取了国务院法制办专家的所作的《条例》专题报告,对条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派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举办业务培训和研讨,本单位内部也加强了学习,重点学习了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熟悉了公开内容、信息发布格式,对操作规程等也能熟练掌握。同时,对各股室及人才中心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布置。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单位。针对工作重点提前做好谋划,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股室及完成时限;二是开展督查,查摆问题。人事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督促各股室、人才中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人事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对我局信息公开网的内容进行了完善。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栏目,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二是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局还通过在大厅、走廊等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加强信息公开,并不断扩大信息发放范围,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量比较大,目前又无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造成工作脱节、进展缓慢,尤其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仍需完善。这些问题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首先要按照《条例》的法定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费、场所,切实做到人员到岗、机制落实。其次,我县实施《条例》的相关配套和保障制度已基本健全,各部门务必坚决执行,并尽快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机制,防范各类违反《条例》行为的发生。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填报系统的升级工作。在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目录体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手段,以行政服务中心和市统一政务平台为载体,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四是加强监督和考核。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局领导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督促各股室及人才中心做好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落实公开场所建设。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