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义安区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义安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7:17 来源:义安区司法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由铜陵市义安区司法局编制。

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司法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全面推进“五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设置信息,全年公开发布机构设置类公开5件次,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部门项目类信息9件次,应急管理类信息15件次,“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类信息71件次,人事信息10件次。

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主动公开司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做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强化政策解读。主要公开上级政策文件解读和本级政策解读。聚焦司法领域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对中央1号文件进行解读,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方向,通过对法治文化、法治教育等政策解读,明晰乡村振兴战略具体举措,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奠定了理论基础。

主动回应关切。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高频事项,主动发声,及时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对申请信息公开流程、申请表格、在线申请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第三方意见征集、社会评议等制度,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扩大信息发布增量,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64条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完成局门户网站域名更换,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厅门户网站的整合、迁移,设计、更新等工作,全面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搜索查询等功能,全面提升公开的整体效应,增强用户体验度。完成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一级目录16个,二级目录46个,做到了公开事项科学分类、名称规范、标准统一、指向明确。

(五)监督保障。

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扭住瓶颈制约不放,抓住重点关键研究思考,坚持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共性个性同时发力,一年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聚焦问题短板,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开展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加强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多次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考核。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纳入年度评优评先,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整体跃升。根据区政府2020年“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处理“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和“两化”工作,制作了“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度,全年发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22件,初步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按照区政府办统一部署,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新《条例》修订七大亮点,在门户网站开设宣传专栏,即时链接解读文件材料,通过微博官方号,进行持续、集中推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关注新《条例》内容,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学习新《条例》,要求各党支部利用支部活动学习新《条例》,确保新《条例》宣传贯彻认识到位。组织全局开展业务培训,形成全局力量汇集,工作一盘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离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等,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报送、公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在市司法局、区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新建立了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新栏目,作为基层政务公开26个试点领域之一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相关工作,也将全面融入我局整体的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