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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7 00:00 来源:义安区司法局 字体:[ ]

铜陵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铜陵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局各股室、各司法所负责人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2.强化责任落实。在确保完成全年信息发布任务的同时,狠抓信息报送的质量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梳理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查确认,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增强工作透明度。
    3.力求内容完备。通过网络公开平台,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扩大了广大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特备是行政职权目录公开、法律援助信息、公证信息等,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坚持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对信息公开的范围、依法申请公开的程序,信息公开的形式和信息公开的时限、留存时限都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涵盖了我局目前承担的各项职能、主要工作等。截至2012年底,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8条,人事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3条,做到分门别类,覆盖面广。同时,通过司法行政专网和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年司法行政系统共发布信息2300余条,向各媒体报送信息500余条,被市级以上网络媒体采用160余条。其中有多篇被《安徽法制报》、《安徽信息·每日快报》等省级媒体采用。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力度尚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形式尚需创新等,下步工作我局将逐步完善,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