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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09:54 来源:义安区民政局 字体:[ ]
 铜陵市义安区民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义安区民政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铜陵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铜陵市义安区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优化发布平台,大力推进“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紧紧围绕市和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领域和重要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同时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义安区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并充实政务公开网各项目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年累计发布政务公开信528条,对上级及本级政策法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内容进行公开,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对有关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开。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儿童福利和孤儿生活障等发布相关内容2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0年度我共收到1条信息公开申请,并及时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畅通、准确、规范和高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室协同配合的方式拓宽政府信息来源通道,以便及时、高效完成信息的获取或制作。二是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开的范围,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回应关切、规划计划、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重点领域、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新闻发布栏目,并及时进行了更新;二是增设了重大建设项目标准化示范化领域栏目,全年共发布信息38条。

(五)监督保障 

  是狠抓责任落实。年初印发《区民政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责任清单任务分解》,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室,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高质、准确发布。二是部署落实。根据市、区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迅速整改到位,对需公开的信息按照组配栏目进行分类、分栏目及时更新公布。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新修订《条例》,及时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884.93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系统性、操作性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联动性还不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有关部署要求,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民生改善各项措施及时发布,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大政务开放参与力度,强化议题设置,让公众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参与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和执行监督;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政策解读作用,用群众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政策;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市、区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下,2020年增设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新栏目,新的目录更全面的展现我局重点领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