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2 00:00
来源:义安区公安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综合分局各所队、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报中日期如无特别注明,均为2017年),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tlyaq.gov.cn/openness/)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南湖路39号,电话/传真:0562-8814821,邮箱:tlxgaj2008@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延伸和拓展政务警务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现就我局政府信息所涉及的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8部分,向社会公布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新媒体的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等工作塑造单位形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局网站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管理。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同时,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网、县政府信息网和安徽公安网(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共1988条。“依申请公开”栏目受理1件,受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0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 2017年12月,根据市公安局统一安排,我局安徽公安网网站已按规定关停,今后统一在区政府网站后台发布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并按时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