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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办相关文件要求,县公安局对所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是保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县公安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出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大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安宣传阵地,搭建警民桥梁,加强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平台。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通过多次学习,各部门不断提高了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在繁忙紧张的日常工作中,统筹安排,认真按照政府办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把握“四个原则”,一是把握依法规范公开的原则,做到公开的内容、程序合法、规范;二是把握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并规定新信息形成或更新的20日内必须按要求进行发布和更新;三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避免形式主义,真正体现便民、为民;四是有利监督的原则,既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又要强化内部监督。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就是将政府公开工作与推进执法工作相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公安机关各项工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局长张胜强为主任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由指挥中心专门负责日常事务。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建立了多项机制: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指定了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发布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设备,有利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和完善了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上网工作程序,信息报送、公文传递、文件资料保存等均有领导审批,经办人员署名签字,整个操作运转过程均符合计算机安全保密规程,对上网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建立了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情况监督机制。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的目标管理考核,使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3年11月28日,县公安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876条。累计“依申请公开”栏目受理总数为0件,受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为0件。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将公安方面的法律、法规、新闻动态、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公安工作涉密信息较多,少数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县公安局也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依申请公开这一方式公布,群众可以在网上直接下载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发送,根据群众需求,县公安局将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梳理后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在网站上规范及时地向公众传递,县公安局对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整理、审核和发布程序做出了规定,各科室分别按照所涉及的内容及时上报信息,由专人对所有上报的信息进行梳理,将信息明确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合法。经过初步的运行,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工作领导机构和各项工作机制已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
今后,县公安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并做好维护、更新和答复工作,不断促进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