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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5:42 来源:义安区教体局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义安区教体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已在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提供下载服务。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义安区五松镇北湖街,邮编:244100,电话:05622107686,电子邮箱:yaqj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大教育体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主动保障社会公众在教体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3条,其中决策公开 35条,执行和结果公开 29 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05,重点领域683条,新闻发布 5条,政策解读6条,回应关切4条,监督保障7,其他信息6条,义务教育领域15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公开重点民生领域等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教体部门网页建设及日常信息维护管理,确保各栏目信息按时更新。就群众关注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热点信息进行充分公开。

(五)监督保障。我局加强组织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教体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奠定坚实基础。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新条例。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利用微信工作群、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印制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宣传册。尤其在新冠疫情防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等方面,积极宣传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87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二是要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狠抓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教育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二是要立足社会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学籍管理、资助政策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教体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