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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经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00:00 来源:义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经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9〕14号决策部署,一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局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推进政务公开与落实依法行政、企业服务紧密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企业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充分保障基层企业和群众的知情况权。一是全面推进“五公开”。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全年公开发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10件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3件次;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招标采购信息15件次;人事信息4件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二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质量发展目标,发布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企业发展、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等上级、本级政策解读11件次。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发布项目建设、精准扶贫、企业帮扶、淘汰产能等信息9件次。四是贯彻落实新《条例》。围绕新《条例》主要内容,加强宣传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全局协同一致、菜同推进政策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有效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和信息公开查询点,不断拓宽申请渠道,为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46件。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经信局子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数据资源融合,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结合部门实际,及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与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同时,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职责,确定专人作为信息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在公开机制、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和公开效果提升上大胆探索创新。认真对照2019年区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定期盘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办进行对接,主动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自觉接受第三方的检测和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认真组织开展新《条例》专题学习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及时与上级政务公开部门对接,确保新旧条例顺利过渡,政务公开工作标准不降,政务公开内容更加丰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8

16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4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无

 无

 无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强制

 无

 无

 无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仍然有许多需要进步和提高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专职人员力量不足,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灵活多样。三是信息发布质量仍有待提高。四是决策公开意见征集和反馈情况发布等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并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提升、及时准确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布信息,抓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