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激发全区上下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分类考核)
1.乡镇(办)园区及企业12个。包括五松镇、顺安镇、钟鸣镇、天门镇、东联镇、西联镇、胥坝乡、老洲乡、新桥办事处、义安经开区、国家农业科技园、耀安集团。
2.区直行业部门9个。包括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教体局、区美丽中心、区投资促进局、城管局。
(二)重点项目(实行分类考核)
1.项目推进责任单位10个。包括义安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五松镇、顺安镇、钟鸣镇、天门镇、东联镇、西联镇、新桥办事处、耀安集团。
2.区直项目建设和服务保障单位13个。包括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美丽中心,区城管局、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征收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局。
二、考核方式
按百分制考核。由区发改委会同区统计局、区政府督查室组成考核小组,采取自查自评、查阅台账、现场核查、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2021年全区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方案确定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任务落实情况,2021年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考核
实行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加减分相结合,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按百分制考核,季度考核占年度考核的90%,其中一至四季度占比分别为15%、20%、25%、30%,年终考核占年度考核的10%,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1。
1.季度考核。考核季度完成投资、占全区投资比重、项目入库、报表报送、数据支撑报送情况等,考核结果按季通报。
2. 年终考核。考核固定资产投资台账建档情况。
3.年度加减分。考核年度投资及项目入库目标完成情况,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加分,反之倒扣分。
(二)重点项目考核
1.重点项目推进单位考核
实行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加减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均按百分制考核,季度考核占年度考核的85%,其中一至四季度占比分别为15%、20%、25%、25%,年终考核占年度考核的15%,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2。
(1)季度考核。考核重大项目季度投资完成情况、已开竣工项目数及目标进度情况、报表报送情况、4个月滚动计划管理及落实情况、项目协调调度及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参加省市集中开工项目情况等。
(2)年终考核。考核重大项目谋划情况、重点项目台帐建档情况、产业类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区领导包保联系项目情况。
(3)年度加减分。考核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年度产业类项目及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落实情况。
2.项目建设及服务保障单位考核
采用年终考核方式,其中区直项目建设单位,考核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情况、重大项目谋划、项目台账建档、交办事项落实、参加省市集中开工项目及报表报送等情况; 区直项目审批及土地房屋征收保障单位,考核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要素保障情况、计划新开工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协调调度事项落实情况、服务重大项目满意度情况等,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3。
四、奖惩机制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重点项目建设考核纳入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同时分别设立以下奖惩措施:
(一)设立先进单位奖。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80-90分、60-80分、60分以下分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优秀等次的乡镇园区及企业类前3位、区直行业部门前2位,评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先进单位; 重点项目考核优秀等次的重点项目推进类前3位、项目建设及服务保障类前2位,评为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各类先进单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2万元。
(二)设立先进个人奖。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前60%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考核责任单位,以及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贡献突出的区直部门单位,每个单位分别推荐先进个人1名,获评先进个人每人奖励2000元。
(三)实行风险保证金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责任单位、重点项目考核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部门负责人、直接从事工作人员(每个单位3-5人)每人每年分别交纳风险保证金5000元,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年度考核得分为优秀或良好等次的,按风险保证金的1.2倍或1倍予以奖励,年度考核得分为合格等次的,返还风险保证金,年度考核得分不合格的扣缴风险保证金。
区四大班子包保联系项目领导,区发改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投资促进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等牵头责任单位和重点协调推进单位,参照考核责任单位分别交纳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风险保证金5000元,其中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直相关部门,依据市对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考核结果对应等次(全市前2位为优秀等次),分别兑现风险保证金奖励,其他区领导依据区领导包保联系项目考核得分对应等次兑现风险保证金奖励。
在市对区年度考核中,如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或重点项目建设考核位于全市优秀等次的,对获风险保证金奖励的有关人员,再按风险保证金奖励对应标准的1倍给予奖励。
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或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考核位于全市优秀等次,或省重点项目推进位于全省前20位,对全区牵头责任单位分别给予每项5万元另行奖励。
(四)惩处措施。固定资产投资或重点项目季度考核位于全区后二位,且主要指标未达时序进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且位于全区后三位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五、奖励资金来源及使用
各项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安排,先进单位奖励及另行奖励资金用于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或部门负责人、直接从事工作人员及有功人员奖励,其中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不少于奖励资金的15%,股室或部门负责人、直接从事工作人员分别不少于奖励资金的10%,风险保证金奖励按实际缴纳人员进行奖励。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1年4月 日印发的《义安区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义政办〔2020〕3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一 |
季度考核 |
100 |
|
|
1 |
投资完成情况 |
54 |
累计季度投资进度占目标进度110%以上得满分,以下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基本分60,下同),110%以上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加2分 |
数据反馈 |
2 |
占全区投资比重 |
10 |
累计季度完成投资占全区投资比重10%以上得满分,以下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
数据反馈 |
3 |
项目入库情况 |
10 |
在库项目剩余投资空间(其中剩余投资空间10亿元以上的单个项目按剩余投资空间的50%计算)占年度投资目标任务70%以上得满分,以下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
数据反馈 |
4 |
报表报送情况 |
6 |
按规定格式、内容、时限报送报表得满分,每有一次未报送扣1分,未按要求报送扣0.5分,扣完为止。 |
单位报表 |
5 |
数据支撑资料情况 |
10 |
按规定格式及时报送投资数据支撑资料的得满分,未及时按要求报送支撑资料每个项目扣0.5分,造成项目投资当月清零的每个项目扣1分 |
单位报表 |
二 |
年终考核 |
100 |
|
数据反馈 |
1 |
固定资产投资台账 |
100 |
按应建投资台账项目数量的20%抽查,按区统计局规定要求完成投资项目建档得满分,每个项目每有一项资料缺失扣5分,每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现场核查 |
三 |
加减分 |
|
|
|
1 |
投资完成情况 |
|
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每超1000万元,加1分,最高加5分,未完成年度投资任务,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
数据反馈 |
2 |
项目入库情况 |
|
全面完成年度项目入库任务,每超1个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项目加0.5分,每超1个亿元以上项目加1分,未完成年度项目入库任务,每减少1个,扣1分。 |
有关通报 |
附件2
2021年重点项目推进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 |
|
一 |
季度考核 |
100 |
|
|
|
(一) |
基本分 |
100 |
|
|
|
1 |
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
44 |
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季度投资进度占目标进度120%以上得满分,其他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基本分60,下同) |
数据反馈 |
|
4 |
开工项目数 |
20 |
累计季度开工项目数最高得满分,其他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
数据反馈 |
|
5 |
开工项目进度 |
5 |
开工项目进度占目标进度120%以上得满分,其他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
数据反馈 |
|
6 |
竣工项目数 |
20 |
累计季度竣工项目数最高得满分,其他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
数据反馈 |
|
7 |
竣工项目进度 |
5 |
竣工项目进度占目标进度120%以上得满分,其他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
数据反馈 |
|
8 |
月度报表报送 |
6 |
按区重点办规定的内容及要求按期上报月度重点项目报表的得满分,每有一次未报送扣2分,未按时报送扣1分,报表内容不符合要求,每有一项扣0.5分 |
单位报表 |
|
(二) |
加减分 |
|
|
|
|
1 |
4个月滚动计划管理 |
|
分月计算,每月累计开工项目数(含纳入滚动计划项目数)低于年度目标进度的扣0.5分,累计竣工项目数(含纳入滚动计划项目数)低于年度目标进度的扣0.5分。 |
单位报表 |
|
2 |
4个月滚动计划落实 |
|
纳入4个月滚动计划项目未按期开竣工每月每有1个扣0.5分 |
数据反馈 |
|
3 |
项目协调调度 |
|
4个月滚动计划项目未按期开竣工,且未提请区领导协调调度的,每有1个项目扣1分 |
单位报表 |
|
4 |
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
|
实行调度交办事项滚动办理,按月计分,每月每有一项协调调度事项未落实的扣0.5分(含逾期需滚动落实事项) |
通报 |
|
5 |
省市集中开工项目 情况 |
|
积极组织项目参加省市集中开工,每有1个开工项目未同步参加省市集中开工扣0.5分,集中开工项目未入库的(原则上开工后2个内),每有1个扣2分 |
数据反馈 |
|
二 |
年终考核 |
100 |
|
|
|
1 |
重大项目谋划 |
30 |
按期完成重大项目谋划任务得满分,80%-100%按比例计算得分,80%以下不得分 |
单位报表 |
|
2 |
重点项目台账 |
20 |
按规范要求逐一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台账的得满分,每个项目每有一项缺项扣0.5分,其中省市第三方评估项目每有一项缺项扣2分 |
单位报表 |
|
3 |
包保联系项目计划落实情况 |
投资计划落实 |
10 |
以单个项目计算,年度完成投资占年度目标100%以上得满分,所有项目加权平均为该指标得分 |
数据反馈 |
开竣工项目计划落实 |
20 |
以单个项目计算,每个计划开竣工项目已开竣工计满分,未开竣工按60%计分,所有项目加权平均得分乘以(1+{计划开竣工数-1}/10)即为该指标得分 |
数据反馈 |
||
储备项目转化 |
|
储备项目当年开工的每个项目加2分 |
数据反馈 |
||
4 |
产业类项目投资强度 |
20 |
产业类竣工项目平均投资强度最高的得满分,其他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
数据反馈 |
|
三 |
年度考核加减分 |
|
|
|
|
1 |
年度计划编制情况 |
|
累计计划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数比上年每增加1个加0.5分,其中省重点项目每增加1个加1分;计划竣工项目每增加1个加0.5分,其中省重点项目项目每增加1个加1分。 |
数据反馈 |
|
2 |
年度产业类 |
|
全面完成年度产业类项目开竣工任务,且开竣工项目数较上年增加的,每增加1个开工项目加3分,每增加1个竣工项目加2分,未完成年度项目任务,每减少1个开工项目扣5分,每减少1个竣工项目扣3分;年度完成投资达120%以上,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加3分,年度完成投资低于100%,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
数据反馈 |
|
3 |
年度省重点 |
|
全面完成年度省重点项目开竣工任务,且开竣工项目数较上年增加的,每增加1个开工项目加3分,每增加1个竣工项目加2分。未完成全年开竣工目标任务,每减少1个开工项目扣5分,每减少1个竣工项目扣3分。年度完成投资达120%以上,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加3分,年度完成投资低于100%,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
数据反馈 |
备注 1、4个月滚动计划由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内开竣工项目及各责任单位申报的计划外开竣工项目构成,逐月申报逐月滚动分解下达;
2、本细则所指重点项目均指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开工项目数、竣工项目数是指纳入4个月滚动计划内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3、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相关指标,按指标分值的50%计算考核得分。
4、本细则“包保联系项目计划落实情况”考核评分办法适用于区领导包保联系项目情况考核评分
附件3
2021年区直部门项目建设和服务保障单位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 |
一 |
项目建设服务单位 |
|
|
|
(一) |
基本分 |
100 |
|
|
1 |
投资完成情况 |
34 |
年度完成投资占年度目标120%以上得满分,50%-120%按线性打分,50%以下不得分 |
数据反馈 |
2 |
开竣工项目完成情况 |
34 |
以单个项目计算,计划开竣工项目已开竣工计满分(含规模相当的替代项目),未开竣工按60%计分,所有项目加权平均得分乘以(1+{计划开竣工数-1}/10)即为该项指标得分 |
数据反馈 |
3 |
月度报表报送情况 |
12 |
按要求上报月度重点项目报表的得满分,每有一次未报送扣2分,未按时报送扣1分,报表内容不符合要求,每有一项扣0.5分 |
单位报表 |
4 |
重大项目谋划 |
10 |
按期完成重大项目谋划任务得满分,80%-100%按比例计算得分,80%以下不得分 |
单位报表 |
5 |
重点项目台账 |
10 |
按规范要求逐一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台账的得满分,每个项目每有一项缺项扣0.5分,其中省市第三方评估项目每有一项缺项扣2分 |
单位报表 |
(二) |
加减分 |
|
|
|
2 |
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
|
每有一项项目调度交办事项逾期未落实扣1分,逾期1月未落实扣2分,逾期2月未落实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通报 |
3 |
省市集中开工项目情况 |
|
积极组织项目参加省市集中开工,每有1个开工项目未同步参加省市集中开工扣0.5分,集中开工项目未入库的(原则上开工后2个内),每有1个扣2分 |
数据反馈 |
4 |
开竣工项目情况 |
|
每超额完成1个亿元以上开竣工项目加2分;未完成省重点项目计划开竣工项目任务,每有1个应开竣工未开竣工项目扣5分 |
数据反馈 |
二 |
要素保障服务单位 |
|
|
|
(一) |
基本分 |
|
|
|
1 |
保障服务任务完成情况 |
40 |
土地房屋征收部门全面完成年度计划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土地房屋征收任务“清零”得满分,每有一个项目未“清零”扣2分;区直项目审批部门全面完成年度计划开工项目审批事项的得满分,每有一个项目未完成扣0.5分,承担若干个审批事项的,以若干审批事项加权平均得分乘以(1+{审批事项数-1}/10)计算该项考核指标得分;科技部门全面完成年度净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任务及高层次团队人才引进任务得满分,每少1个高新企业扣5分,少1个人才团队引进任务扣5分,每增加1个高新企业或人才团队加5分 |
数据反馈 |
2 |
服务项目满意度测评 |
60 |
以单个项目为计分对象,每年抽取5个以上新开工项目或竣工投产项目,按非常满意(90-100分)、满意(80-89分)、基本满意(60-79分)、不满意(0-59)四个等次,分别由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各占50%)对项目要素保障、审批服务及科技服务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所有项目测评加权平均得分即得该项指标得分 |
群众测评 |
(二) |
扣分项 |
|
|
|
1 |
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
|
实行调度交办事项滚动办理,按月计分,每月每有一项协调调度事项未落实扣0.5分(含逾期需滚动落实事项) |
有关通报 |
备注 1、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相关指标,按指标分值的60%计算考核得分;
2、被考核单位涉及以上两项考核任务的,分别按考核权重的50%计划考核得分。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4月9日-16日,请登录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在线征集系统提交反馈意见,由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转交区发改委,逾期未反馈者视为无意见。
义安区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推进考核奖惩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9日已通过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征集部门意见,截止目前共收到新桥办事处、区投资促进局、耀安集团等3家单位共5条反馈意见,已全部转办至区发改委。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