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义安区秋冬季农机 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0-29 09:07 信息来源: 区农机局
各乡镇农业经济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区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现将《铜陵市义安区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义安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0月25日
抄送:市农机局,区农业局,区安监局。
铜陵市义安区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区秋冬季农业生产特点,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措施,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农机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动相关规定规范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区农机监理站、各乡镇要加大与安监、交通部门的配合,互通信息,常态化地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逾期未检、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要结合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实施,大力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切实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为,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
(二)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按照原农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文件要求,切实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开展,严厉查处违法发牌发证行为。坚持变型拖拉机存量管理,从严做好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应予以淘汰或报废。加强部门协作,主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农机假牌假证及翻新造假违法行为。各乡镇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按照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牌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18〕1232号)要求,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机牌证专项检查,加强二手农机交易和农机维修市场监管,加大对翻新旧农机、办理假牌假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区农机监理站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及配套工作规范和证件标准。妥善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全面启用新版证件,严格按照新的分类方法开展注册登记和驾驶证考试。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大力宣传和落实《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获)机》(NY/T3118-2017)国家标准。
(五)扎实抓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农机发〔2017〕1号)和《安徽省“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方案》(皖农机管〔2017〕40号)要求,在获得省级“平安农机”创建示范区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扩大“平安农机”创建范围,争取全覆盖。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整治活动为期半年,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分制定方案、排查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8年9月)。区农机监理站、各乡镇要结合农业生产重要农时、重点环节、重点机具和重点节假日,深入分析农机安全隐患问题及表现形式,抓住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确定检查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重点工作:围绕“三秋”农机化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机手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落实具体安全措施。安排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排查安全隐患,预防农机事故发生。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10~12月)。集中力量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变型拖拉机整治及农机产品质量打假等,严查违法行为,强化整改落实,严防重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
重点工作:开展全区农机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严格源头管理,加快实施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制度,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农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9年1~2月)。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研究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加强配合。各乡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二手农机交易市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等工作,深化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查。各乡镇要依法指导辖区内的农机作业、维修场所及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照重点任务逐项督查,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回头看”。
(四)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督促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严防失职渎职。要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经营者遵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
为强化工作落实,请各乡镇将《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统计表》(见附件)和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分别于2019年1月2日前和2月12日前报区农机局监理站。
联系人:胡升凤;电话:15605629716;邮箱:470754334@qq.com。
附件: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统计表
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1.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开展安全检查情况(次) |
检查机械情况(台) |
纠正违章情况(起) |
排查隐患情况(个) |
隐患整改情况(个) |
情况说明 |
2.变型拖拉机整治情况 |
在管变型拖拉机数量(台) |
2018年淘汰注销变拖数量(台) |
“变拖”报废期限设置年限 |
情况说明 |
||
3.财政保障 落实情况 |
落实免费监理后财政有保障的县(区)名单 |
财政无保障的县(区、市)名单及情况说明 |
||||
4.“平安农机”创建情况 (可不填) |
2018年拟推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的数量(个) |
示范县的数量(个) |
示范岗位标兵的数量(人) |
情况说明 |
||
5.农机报废更新 开展情况 |
报废机具数量(台) |
报废补贴资金(万元) |
更新机具数量(台) |
更新补贴资金(万元) |
受益农户 (户) |
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