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五松镇南湖路34号网点
2021-12-13 14:43 信息来源: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铜陵井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五松镇南湖路34号网点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遗失。
权利人 |
铜陵井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坐落 |
五松镇南湖路34号网点 |
不动产证号 |
房产证号:200802219 土地证号:铜国用(2011)第1025号 |
声明人:铜陵井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