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安徽新宏置业有限公司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2021-10-21 14:44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根据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皖07执8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2021)皖07执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安徽新宏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五松镇的土地使用权已发生转移,因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证号铜国用(2011)第124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皖(2018)铜陵市不动产证明第9003182号、皖(2019)铜陵市不动产证明第9003843号、皖(2020)铜陵市不动产证明第9000992号、皖(2020)铜陵市不动产证明第90030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铜陵市义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