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五松镇公安路老人委7-1栋住宅楼506室
2021-10-25 15:57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孟东方关于五松镇公安路老人委7-1栋住宅楼5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遗失。
权利人 |
孟东方 |
土地坐落 |
五松镇公安路老人委7-1栋住宅楼506室 |
不动产证号 |
房产证号:940308 |
声明人:孟东方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