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铜陵精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2021-08-23 16:14 信息来源: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2020)皖0705执67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2020)皖0705执6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铜陵精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铜陵金桥工业园1、2栋,铜陵金桥工业园(精恒机械)3、4栋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已发生转移,因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证号铜房字第200714357号、铜房2009字第03972号、铜房2009字第03973号、铜国用(2006)第开-0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铜房2016字第1485号、铜房2015字第1942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及铜他项2007第061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予以公告作废。
铜陵市义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