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07815/202112-00448 | 组配分类: | 政策回答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城乡居民医保十问十答 |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区医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10:36:56 |
问:2022年度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2年度我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9 月1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在2021年底前完成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鉴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2年2月底。
问:2021年参保缴费成功后,待遇享受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参保人员缴费成功后,待遇享受期为 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从2022年1月1日开始,2022年12月31日结束。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1.具有本市户籍,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2.持有本市居住证或房产证,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本市各类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为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已在外市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或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问: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有什么资助参保政策?
答:2022年,我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90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对各类人员资助参保标准如下:
1.特困人员给予320元/人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低保对象给予280元/人资助,个人承担40元;
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40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80元;
4.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160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160元;
5.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个人承担320元;
6.符合《铜陵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重点优抚对象给予320元/人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7.重度残疾、70 周岁以上居民(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社会孤儿、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身份人员给予320元/人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问: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各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负责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业务,包括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录入、核对、修改、维护、停保以及续保等。
1.上年已参保居民。对上年度已经参保缴费的居民,2022年度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只须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完成缴费,如个人信息及缴费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2021年12月31日前没有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截止至2022年2月底。
2. 新参保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证件到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选择缴费方式缴费,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要认真核对参保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
问:“新出生宝宝”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 3 个月内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选择缴费方式缴费。新生儿出生后超过3个月办理参保缴费的, 自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集中参保缴费期之后出生的,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问:如果参保人员不参加居民医保了或参保期间有关信息有变化了,如何办理变更和终止手续?
答:1.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因就业等原因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应及时去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避免重复缴费。如果未及时停保导致重复缴费的,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2.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代扣银行及账户信息(如变更代扣银行或社保卡、银行卡换卡等)、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到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变更手续。涉及代扣银行或银行账户变更的,参保人员在乡镇、社区办理变更手续后,还应及时到相关银行重新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预存资金。对未及时变更信息导致参保缴费失败的,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不予补办。
3.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应及时去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居民医保终止手续,避免重复缴费。
问:如何缴费,缴费方式都有哪些?
答:2022年度铜陵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委托征收、预存代扣、线上缴费、现金缴费等方式进行:
1.委托征收。参保人员可到所在乡镇医保经办部门、社区(村)居委会、学校等单位进行缴费。
2.预存代扣。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应选择代扣银行并与代扣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足额预存保费。参保人员在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申请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务必在代扣代缴协议上签字确认。
我市目前代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商业银行分别为:
铜官区及郊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建设路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铜陵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铜陵南区支行、安徽枞阳农村商业银行。
义安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建设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铜陵义安支行。
3.线上缴费。可登录“铜陵医保服务平台”“铜陵税务”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进行线上缴费。
线上缴费指引:
4.现金缴费。参保群众可到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学校等代收单位设置的人工现金收付通道进行缴费。代收单位收取的现金,应按照税务“双限”要求,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入库。
问:重复缴费可以退费吗?
答:1.参保人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2年1月1日前),因重复参保等原因,办理终止本市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后,可依申请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2.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动态新增的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人员,已经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可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应差额退费。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动态新增的,不予退费。
3.本市户籍已经完成个人缴费的特殊身份在校学生,符合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的,由医保部门、税务部门会同学校完成相应差额部分退费工作。
4.已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可提供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办理退费。
问: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的人员可以补办参保手续和享受待遇吗?
答: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补办参保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市局文件精神,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的下列人员可以补办参保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待遇,补办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320 元/人:
1.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期满后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退休人员办理医保清算手续时,不愿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自愿补缴退休当年城乡居民医保。退休审批后次月起6个月之内办理补缴手续的,自退休审批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办理补缴手续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已经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参加职工医保,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新参加的职工医保待遇;短期务工结束后,可及时恢复其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4.一周岁以内(自出生之日算起)婴儿于出生后待遇保留期(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保留期跨年度的可以选择参保年度,也可以同时办理跨年参保手续。超过待遇保留期未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5.经卫健部门认定的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且事实无人照料的人员,补办参保缴费手续后,享受完整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6.刑满释放人员自参保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7.在集中参保期时已符合政府全额代缴参保费用的人员动态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范围,享受完整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8.国家和省规定其他可以补办参保的情形。
问:2022年度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2年度我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9 月1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在2021年底前完成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鉴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2年2月底。
问:2021年参保缴费成功后,待遇享受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参保人员缴费成功后,待遇享受期为 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从2022年1月1日开始,2022年12月31日结束。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1.具有本市户籍,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2.持有本市居住证或房产证,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本市各类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为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已在外市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或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问: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有什么资助参保政策?
答:2022年,我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90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对各类人员资助参保标准如下:
1.特困人员给予320元/人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低保对象给予280元/人资助,个人承担40元;
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40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80元;
4.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160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160元;
5.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个人承担320元;
6.符合《铜陵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重点优抚对象给予320元/人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7.重度残疾、70 周岁以上居民(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社会孤儿、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身份人员给予320元/人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问: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各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负责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业务,包括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录入、核对、修改、维护、停保以及续保等。
1.上年已参保居民。对上年度已经参保缴费的居民,2022年度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只须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完成缴费,如个人信息及缴费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2021年12月31日前没有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截止至2022年2月底。
2. 新参保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证件到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选择缴费方式缴费,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要认真核对参保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
问:“新出生宝宝”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 3 个月内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选择缴费方式缴费。新生儿出生后超过3个月办理参保缴费的, 自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集中参保缴费期之后出生的,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问:如果参保人员不参加居民医保了或参保期间有关信息有变化了,如何办理变更和终止手续?
答:1.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因就业等原因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应及时去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避免重复缴费。如果未及时停保导致重复缴费的,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2.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代扣银行及账户信息(如变更代扣银行或社保卡、银行卡换卡等)、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到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变更手续。涉及代扣银行或银行账户变更的,参保人员在乡镇、社区办理变更手续后,还应及时到相关银行重新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预存资金。对未及时变更信息导致参保缴费失败的,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不予补办。
3.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应及时去所在乡镇医保部门或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居民医保终止手续,避免重复缴费。
问:如何缴费,缴费方式都有哪些?
答:2022年度铜陵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委托征收、预存代扣、线上缴费、现金缴费等方式进行:
1.委托征收。参保人员可到所在乡镇医保经办部门、社区(村)居委会、学校等单位进行缴费。
2.预存代扣。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应选择代扣银行并与代扣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足额预存保费。参保人员在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申请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务必在代扣代缴协议上签字确认。
我市目前代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商业银行分别为:
铜官区及郊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建设路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铜陵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铜陵南区支行、安徽枞阳农村商业银行。
义安区:铜陵农村商业银行建设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铜陵义安支行。
3.线上缴费。可登录“铜陵医保服务平台”“铜陵税务”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进行线上缴费。
线上缴费指引:
4.现金缴费。参保群众可到乡镇医保部门、社区(村)居委会、学校等代收单位设置的人工现金收付通道进行缴费。代收单位收取的现金,应按照税务“双限”要求,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入库。
问:重复缴费可以退费吗?
答:1.参保人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2年1月1日前),因重复参保等原因,办理终止本市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后,可依申请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2.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动态新增的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人员,已经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可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应差额退费。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动态新增的,不予退费。
3.本市户籍已经完成个人缴费的特殊身份在校学生,符合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的,由医保部门、税务部门会同学校完成相应差额部分退费工作。
4.已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可提供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办理退费。
问: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的人员可以补办参保手续和享受待遇吗?
答: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补办参保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市局文件精神,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的下列人员可以补办参保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待遇,补办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320 元/人:
1.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期满后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退休人员办理医保清算手续时,不愿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自愿补缴退休当年城乡居民医保。退休审批后次月起6个月之内办理补缴手续的,自退休审批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办理补缴手续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已经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参加职工医保,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新参加的职工医保待遇;短期务工结束后,可及时恢复其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4.一周岁以内(自出生之日算起)婴儿于出生后待遇保留期(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保留期跨年度的可以选择参保年度,也可以同时办理跨年参保手续。超过待遇保留期未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5.经卫健部门认定的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且事实无人照料的人员,补办参保缴费手续后,享受完整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6.刑满释放人员自参保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7.在集中参保期时已符合政府全额代缴参保费用的人员动态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范围,享受完整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8.国家和省规定其他可以补办参保的情形。
主办单位: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铜陵市义安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
ICP备案号:皖ICP备08100355号-2
皖公网安备 34072102000091号 网站标识码:3407210004
运维电话:0562-2101697 扫黄打非举报电话:05621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