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贯彻上级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保障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
二、受疫情影响单位未能及时缴存公积金的,说明情况并补缴后,视同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