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应救尽救,保障对象247人次。
(二)项目政策的救助标准
对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实施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二、绩效评价结论
1、未开展资金专项检查;
2、有留置落户不及时,救助对象王中心滞留达2年。
三、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开展时间为2019年12月上旬,因此,本次绩效评价的数据统计至2019年11月底。义安区目标救助人次247人次,实际救助271人次。:
四、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9年1-11月份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如下: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12.59万元,项目使用资金11.81万元。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义安区救助站对滞留人员落户不及时。救助对象王中心在义安区滞留两年后,才安排落户;
六、整改建议
1、生活无着人员救助项目要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超标准发放现金救助。
2、加强配套资金的落实管理,保证项目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