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非煤矿山领域集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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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安监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义安区2019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的通知》(义安〔2019〕7号)要求,决定在全区非煤矿山领域集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组织领导,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处罚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集中在全区非煤矿山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非煤矿山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黄教马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秦东煌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兴盛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成 员: 各有关乡镇安监所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和矿管局相关股室人员
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的通知》(皖安〔2015〕8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
(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发布、公示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是否在适当位置进行了公示;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2、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是否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是否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贯彻落实到位等。
四、方法步骤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检查、总结提升”四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有关乡镇安监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对照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和措施要求,迅速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专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原安监总办〔2015〕2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力求通俗易懂。同时对照非煤矿山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自查表要求,7月底前将自查表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监一股。
(三)督查检查阶段(6月1日-9月30日)。区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安监所要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形成检查督促工作台账。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区有关部门和乡镇安监所认真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逐企对表对标检查验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台账,9月30日前书面报区安委办。同时对企业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及时推广,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区有关部门和乡镇安监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专项整治,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二)明确职责。区有关部门和乡镇安监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
(三)统筹兼顾。区有关部门和乡镇安监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同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尾矿库全面整治及汛期安全生产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检查、同时落实;要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附:非煤矿山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自查表
铜陵市义安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