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义安区园区新建项目产业扶持若干政策(2016年修订)等政策的通知》(义政〔2016〕9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6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申报主体为在铜陵市义安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从事科研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申报项目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审批下达或签约实施的(其中发明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发明专利进入实审以发文日为准,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申报的发明专利实审不再补助)。具体资助项目类型如下:
1.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2.新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科技创新平台。
3.新认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优势企业或示范、培育园区。
4.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科技成果补助。
5.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实审奖补(在政府购买专利技术申报服务项目中的发明专利实审除外);专利中介机构服务奖励。
6.符合义政〔2016〕91号文件中《铜陵市义安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要求。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2016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申请资助项目所涉及的文件、证书、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在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必须提供原件(审核结束后退还),否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打印,一式2份。
三、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7年4月10日—5月5日(双休不受理)。
受理地点:区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8814996。
铜陵市义安区科技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