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区政府办“三公”经费预算表(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34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21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3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6年区政府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财预〔2016〕82号)要求,2016年, 区政府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用预算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外地单位工作交流往来等支出,包括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32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办〔2014〕50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公务车辆数从12辆减少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同比上年度减少75%,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