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网民留言的规定
2020-01-08 16:10 信息来源: 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十六条 区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收集的网民意见建议、社会热点进行综合研判,并转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或作出回应,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十六条 区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收集的网民意见建议、社会热点进行综合研判,并转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或作出回应,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